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已经完结,各智能身份证换领中心已停止服务,而「到访院舍换证服务」亦已结束。
在2018年11月26日之前发出的旧款智能身份证于2025年分两阶段失效。第一阶段涵盖在1970年或之后出生的旧款智能身份证持有人,其旧证已于2025年5月12日起失效。第二阶段涵盖在1969年或之前出生的旧款智能身份证持有人,其旧证亦已于2025年10月12日起失效。
除非旧身份证持有人根据《入境条例》已丧失永久性居民身份,否则他们在香港的居留权不会因其旧身份证失效而受影响。
失效的身份证不能用作入境事务用途(例如办理申请及出入境手续)。 出入境方面,失效的身份证不能用作办理出入境手续,市民须使用有效旅行证件办理相关手续。使用失效的身份证办理入境手续的市民须交回该失效的身份证,而入境处人员会按情况着令该身份证持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换领新身份证。 另外,持失效身份证向入境处提出申请的市民须交回该失效身份证,而入境处人员亦会按情况着令该身份证持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换领新身份证。视乎相关申请的要求,该人可使用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有效的旅行证件)办理有关申请。然而,若法例要求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方可提出申请(例如申领特区护照必须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则申请人必须先换领新身份证。
旧款智能身份证样式如下:
仍持有旧款智能身份证的人士,请预约前往任何一间人事登记办事处递交申请。你可透过以下连结查阅各人事登记办事处的办公时间及服务范围。
人事登记办事处
市民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下的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须在返港后30天内补办换证手续。
已于2023年3月3日或之前在智能身份证换领中心(换证中心)办理换证但仍未领证的市民,须前往指定的人事登记处领取新身份证。详情请参阅:
换证中心关闭后的领证安排
换证时间表
换证时间表 (已届满-仅供参考)